关于网站维护的通知
尊敬的访客:
非常抱歉,网站正在维护中,暂时不能访问。
办理燃气业务,请扫码关注安博电竞微信公众号。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国家发改委12月5日发布《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据悉,此次核价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通知》分别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价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并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向社会公开。
此前,由于同一区域不同管道的运输价格不同,不仅增加了管道运输价格管理难度,而且妨碍天然气市场公平竞争。不仅管输价格计算不便,增加了用户到厂价格核算难度。此次价格核定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20个大幅减少至4个,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打破了以前的定价模式,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有关规定,我委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四个价区管道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并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