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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G J301.01—2004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企业规范 室内燃气管道设备与查验规范 1 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实验与查验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室内燃气管道的设备与验 收。 2 规范性引证规范 下列规范中的条款经过本规范的引证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 规范,其今后的一切修正单(不包含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证规范,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查验规范 3 室内燃气管道设备 3.1 燃气引进管 引进管是指由室外院子管网引向修建物外墙至立管阀门停止的管段。 3.1.1 燃气引进管有必要契合下列规则: (1)引进管公称直径不该小于 20mm,埋地部分的 PE 管不小于 32mm; (2)引进管斜度应大于 1%,坡向室外低压管网,制止倒坡; (3)引进管埋地部分应选用壁厚≥3.50mm 的无缝钢管或 PE 管。超越 25 层以上修建 的燃气引进管应选用加厚钢管。 3.2 燃气立管 燃气立管是指引进管出地上后沿墙向上敷设的燃气管道。 3.2.1 燃气的立管一般沿修建物外墙敷设,立管距地上 1.5m 处宜设备总阀门,阀门 前后设置放散吹扫口,阀门及放散吹扫口宜设置在阀门箱内。 3.2.2 燃气立管的设备一般选用无缝钢管或单面镀锌钢管焊接衔接。 3.2.3 燃气立管宜设备在接近厨房、卫生间的外墙,尽量避开卧室的窗户及变配电 室等场所。 第 1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3.3 室内燃气管道 3.3.1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制止引进卧室、澡堂或卫生间中;当水平管穿过卧室、澡堂、卫生间或 地下室时,有必要选用焊接衔接的办法,并有必要设置在套管中; (2)易燃易爆品库房、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通风道等当地; (3)湿润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当一定要穿越时,有必要采纳防腐办法; (4)机要室、间隔狭小通道及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5)运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3.3.2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选用镀锌钢管并选用丝扣衔接。 3.3.3 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当修建或工艺有特别要求时,可暗设,但有必要便于安 装和检修。暗设燃气管道应契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非 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 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 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同敷设在管道井、管 沟或设备层中。此刻,燃气管道应选用焊接衔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或许进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它管沟穿插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 套管中; (5)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杰出。 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 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便利的检修门; (6)燃气管道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辨认漆或涂银粉漆并刷上黄色的标识环。 3.3.4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不选用暗埋办法,如必需暗埋时有必要运用燃气专用的不锈 钢管、铜管、铝塑复合管等,暗埋的燃气管道有必要选用焊接。燃气表及阀门不得暗 埋,燃气管道宜暗埋于距天花板 20cm 规模内,距地上 50cm 以下的墙面。暗埋后应 有显着的标志,避免用户装饰施工时损坏暗埋的燃气管道。 3.3.5 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楼板、楼梯平台、墙面和隔墙时,有必要设备在套管中。 穿越楼板、 楼梯平台等处时套管应选用钢管,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 1 燃气管道的 套管直径的规则,套管上端应高出毛地上 60mm—90mm,装饰地上 30mm—50mm,下端 与楼板底平,套管与燃气管间运用柔性防水材料封堵严实,套管与楼板之间应结实, 第 2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并用水泥砂浆或非燃材料堵严,不得有漏水和松动现象。 穿墙套管可选用 PVC 管,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 1 燃气管道的套管直径的规则。 套管与燃气管运用沥青油麻或柔性防水材料封堵紧密,与墙面之间运用水泥砂浆填 实,两头以水泥砂浆抹平。 表 1 燃气管道的套管直径 燃气管直径 (mm) 套管直径 (mm)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00 DN150 DN200 3.3.6 室内燃气水平管道设备高度的要求: (设备低挂表时在外) (1)在楼梯间内宜不低于 2.20m; (2)在厨房间内宜不低于 1.80m; (3)管道及附件到顶板的净距不得小于 100mm,厨房房顶有必要采纳防火办法。 3.3.7 室内燃气管道设备时管内禁绝有异物,设备要横平竖直。 3.3.7.1 水平管斜度不宜大于千分之一,斜度方向如下: (1)表前管应坡向立管(燃气进口) ,表后管应坡向灶具; (2)小口径管应坡向大口径管。 3.3.7.2 立管应笔直于地上,特别状况下,笔直度答应误差不大于 2mm/m。 3.3.8 高层修建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支撑办法,低压供气时应有消除燃气附加压力 的办法。 3.3.9 室内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 DN<25mm(1″)时,不宜小于 30mm; DN25mm-50 mm(1″-2″)时,不宜小于 60mm; DN>50mm(2″)时,不宜小于 90mm 或依据管道设备状况承认。 3.3.10 燃气管道的固定,可选用钩钉、托架、吊架和管夹等。 每楼层的立管至少设一个固定件; 灶前下垂管上至少设一个固定件,灶前下垂管上有球阀时,宜设两个固定件; 水平管两头除应设托钩外,3.5m 以下应设一个固定件;DN<25mm(1″)时, 每添加 3m 应增设一个固定件,DN32mm-100 mm(11 / 4″—4″)时,每添加 5m 应增 设一个固定件;管道有发生挠度或许性时,宜选用角钢支架;管道弯头邻近和长度 超越 1m 的接灶头水平管上应增设一个固定件。 第 3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3.3.11 在管道的恰当方位应装设活接头。水平管每 10m 左右及穿楼梯间的管道,应 装设一个活接头;遇有阀门时,应在阀门后边装设活接头。 DN>50mm(2″)的管道上可不装设活接头。室内燃气管道穿过闭合间管段,不 准装设阀门及活接头;活接头的密封选用耐油石棉橡胶垫圈。 3.3.12 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表 2 的规则。 表2 序 号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与 燃 气 管 道 的 净 距(mm) 平行敷设 250 穿插敷设 100(注 1) 10 1000(湿润地 区引荐 1500) 不答应 20 管 道 和 设 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从所作的 槽 或 管的 边 缘 1 电气 2) 设备 电压小于 1000V 的 裸 露 电 线 的导电部分 配电盘或配电箱(注 3) 2 相邻 管道 算 起) 1000(湿润区域引荐 1500) 300 应确保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 的设备、安全保护和修补 注 1: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穿插净距小于 100mm 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套管的 两头应各伸出燃气管道 100mm; 注 2:制止在装有电缆的沟内敷设燃气管道; 注 3:配电盘或配电箱包含电表、保险盒。 3.3.13 室内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及设备的方位要求如下: (1)与上、下水、暖气管道水平净距不该小于 100mm; (2)与水池边水平净距不该小于 200mm; (3)与电开关、电插座水平净距不该小于 100mm(但有必要确保燃气管道的接口距此处 不小于 150mm) ; (4)球阀、管接头制止设备在电开关和电插座的正下方。 3.3.14 管径大于 DN50(2 1/ 2″)或运用压力超越 0.01MPa 的室内燃气管道应选用 焊接。焊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1) 一 般 采 用 对 接 接 头 , 开 V 型 坡 口 , 坡 口 角 度 一 般 为 700 ±50 , 钝 边 一 般 为 1.0mm-2.0mm,空隙为 1.0mm-2.0mm; (2)管子或管件对接组对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越管壁厚度的 10%,且 不该大于 1.0mm;焊口平直度不大于 1/5 壁厚; 第 4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3)滚动管子的焊接,焊缝高度为 1.5mm-2.0mm,不大于管道壁厚的 30%; (4)焊缝宽度应焊出坡口边际 1.0mm-2.0mm; (5)焊缝外表质量要求焊缝宽度、高度应均匀,不能有外表气孔、夹渣、未焊透、烧 穿、咬边、裂纹及根部缩短等缺点,焊后应将焊渣整理洁净; (6)焊缝外观质量应契合 GB50236-98 中表 11.3.2 中的 III 级焊缝规范; (7)在主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开孔边际距管道对接焊缝不该小于 100 mm;当小于 100 mm 时,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际之间的间隔不 应小于 50 mm,焊缝内部质量应契合 GB50236-98 的 III 级。 3.3.15 管径小于或等于 DN50 的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选用螺纹衔接,密封办法宜选用 聚四氟乙烯胶带。衔接时螺纹应整齐、润滑规矩,不得有毛刺和缺丝、乱丝、断丝、 斜丝, 衔接结实后, 显露螺纹 2-3 扣, 管子与管件无显着齿痕, 齿痕深度不大于 0.5mm。 螺纹长度,见表 3。 表3 管子公称直径 DN 丝扣长度 扣数 拧入长度 拧入扣数 螺距 (1)净高不该小于 2.2m; (2)应有杰出的通风设备, 地下室或地下设备层内应有机械通风和事端排风设备,燃 气走漏连锁报警设备; (3)应设有固定的照明设备; (4)与其它管道一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它管道的外侧; (5)与天然气主管道应选用焊接或法兰衔接; (6)运用非焚烧体的实体墙与电话间、变电室、修补间、储藏室及与住所连通的楼梯 间离隔; (7)地下室内天然气管道结尾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方位应确保 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3.3.17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 25 层以上修建的用气安全设备要求如下: (1)管道上宜设主动堵截阀、燃气走漏报警器和送排风体系等主动堵截连锁设备; (2)25 层以上修建宜设燃气走漏会集监督设备和压力操控设置,并宜有检修值班室。 3.3.18 燃气焚烧设备与燃气管道的衔接宜选用硬管衔接。 第 5 页 共 10 页 螺纹长度表(mm) 20 17 9.4 11.50 6.3 25 19 8.2 14 6.1 32 22 9.5 15 6.5 2.309 40 23 10 16 6.9 50 26 11.3 18 7.8 15 15 8.3 9.50 5.2 1.814 3.3.16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内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要求如下: Q/XG J301.01—2004 3.3.19 当燃气焚烧设备与燃气管道为软管衔接时要求如下: (1)家用燃气灶的衔接软管长度不该超越 2m,并不该有接口,一般 2-3 年进行替换; (2)工业生产用的移动式燃具,衔接软管的长度不该超越 30m,接口不该超越 2 个; 且有必要在软管前设置超流截止阀; (3)燃气软管应选用防腐、耐油的燃气专用软管,不答应加套管; (4)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及焚烧设备的衔接处,应选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 固定; (5)软管应在一个房间内运用,不得穿墙、窗和门。 3.3.20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设置要求如下: (1)燃气室外立管应设置阀门; (2)从室内燃气总干管至每个分支管上应设备一个分支阀门; (3)高层修建的室内燃气管道上除设备一个总阀门外, 有两根以上的分支立管时,可 在每根立管上加设一个阀门; (4)燃气表前应设阀门; (5)用气设备和焚烧器前应设阀门; (6)点火器和测压点前应设阀门; (7)放散管起点应设阀门。 3.3.21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檐 1.5m 以上, 并应采纳避免雨雪进入管道和将放散物吹入房间 的办法。 当修建物坐落雷区之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10Ω 。 3.4 生活用燃气锅炉房 3.4.1 锅炉房净高应比锅炉顶部高出 1.5m 以上; 3.4.2 与相邻房间要有防火墙离隔,并有独自外开的门; 3.4.3 锅炉房应通风杰出,换气量为 3 次/h 以上; 3.4.4 锅炉房有必要有天然采光; 3.4.5 锅炉距墙不小于 1m,两台锅炉之间净距不小于 1m; 3.4.6 锅炉有必要设置独自烟道。 4 强度实验与气密性实验 4.1 居民住所内燃气管道的实验 4.1.1 强度实验 规模:即室外燃气立管总阀门到居民用户燃气表前球阀的管道体系。 (1)规划压力小于或等于 10Kpa 时,将压缩空气打至 0.1MPa,稳压 0.5 小时,在各 第 6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接口处涂肥皂液,若无漏气,压力不下降,即为合格; (2)中压燃气管道实验压力为规划压力的 1.5 倍,稳压 1 小时,用肥皂液查看一切接 口,若无漏气,压力不下降,即为合格。 4.1.2 气密性实验 规模:从室外燃气立管总阀门到燃用具阀门前的管道体系。 强度实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实验。实验要求如下(可选择其间一种) : (1)不带燃气计量表实验,将空气压力升至 7kPa,稳压后观测 10min,压力不 下降为合格; (2)带燃气计量表实验,将空气压力升至 3kPa,稳压后观测 5min,压力不下降为合 格; (3)中压燃气管道气密性实验压力为规划压力,但最低不小于 0.1MPa,稳压 3 小时 后观测 1 小时,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4.2 商业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实验 4.2.1 强度实验 规模:自引进管总阀门到每个灶具衔接收阀门前的管段(装表处应将燃气表拆下用 短管暂时连通) 。实验要求如下: (1)规划压力 P≤0.01MPa 的燃气管道,实验压力为 0.1MPa; (2)规划压力 P>0.01MPa 的燃气管道,实验压力为规划压力的 1.5 倍,但不小于 0.3MPa; (3)实验时稳压 0.5 小时, 用肥皂液涂改一切接缝, 若无漏气, 压力不下降即为合格。 4.2.2 气密性实验 规模:自室外燃气立管总阀门到每个灶具前阀门的管道体系。 强度实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实验。实验要求如下: (1)接通燃气表,充气至焚烧器操控阀,关于皮膜表,实验压力为 3kPa,稳压 10 分 钟后,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2)关于罗茨表或叶轮表,气密性实验压力为燃气表的工作压力,稳压 10 分钟后, 压降不超越实验压力的 5%,且安稳,为合格; (3)中压燃气管道气密性实验压力为规划压力,但最低不小于 0.1MPa,稳压 3 小时, 观测 1 小时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4.3 假如室内燃气管道体系较大,试压时不易观测压力变化时,可恰当封闭分段阀 门,分 n 个单元别离进行气密性实验,合格后翻开一切被封闭的阀门,运用气密性 实验压力,用肥皂液涂改阀门,无漏气为合格。 4.4 压力实验时,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 0.4 级,其量程应为实验压力的 2 倍。 4.5 室内低压管道气密性实验,应运用 U 型压力计,或微压压力表(水柱表)其分度 第 7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值不大于 10Pa。 4.6 在强度实验和气密性实验中,如发现管道有缺点,需将压力降至大气压后,方 可进行补修。补修后,再进行实验,直至合格停止。 4.7 实验记载表 强度实验、气密性实验记载表,见附表 1。 5 工程查验 5.1 一般规则 工程竣工后,应由公司技能质量安全部安排,会同运营部、工程部、施工单位、 监理公司及运用办理单位查验,查验合格,将竣工材料按规则归档。 5.2 查验内容 5.2.1 管材、管件、设备、计量外表等原料查验陈述(合格证)及有用出厂查验合 格证等由物资供应部分供给。 5.2.2 竣工图、竣工文件及施工设备过程中的查验实验陈述等由施工单位供给,设 计改变应由规划人员签字承认。 第 8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燃气管道工程室内设备镇压记载 附表 1 施工单位 实验户数 实验部位 实验压力 实验时刻 施工地址 实验时刻 实验介质 强 度 试 验 试 验 情 况 记 录 气 密 性 试 验 鉴定: 实验压力 实验时刻 鉴定: 成果 施工单位: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专职质量查看员: 监理工程师: 现场办理员: 第 9 页 共 10 页 Q/XG J301.01—2004 第 10 页 共 10 页